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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这是一篇 路易斯 斯维瑞兹-富兹 (Louis Suarez-Fotts) 和 理查德 M 斯托曼 (Richard M. Stallman)之间的访谈录。]
理查德 M 斯托曼 是 自由软件 运动中最强有力和著名的实践家/理论家,同时他也发明了这个名词。英文的 ``Free'' 在这里意味 ``自由言论 (free speech)'' 中的自由,而不是 ``免费啤酒(free beer)'' 中 的免费的意思。 斯托曼 对 ``自由软件'' 运动最著名的影响 应属 GNU 一般公众许可证 (GPL), 该许可证是 斯托曼 在一九八五年作为一般许可证创建,以适用於任何程序。该许可证定义了 `` 版权留左(copyleft)'' 的概念,即 斯托曼 所描述的 ``中心意思'' :给 ``所有人运行程序、复制程序、修改程序以及 发布修改版本的权利,但是不允许增加他们自己的限制。从而,定义 '自由软件' 的 关键自由就被授予了每一位拥有拷贝的人;它们成为不可剥夺的权利'' (斯托曼, ``GNU 操作系统和自由软件运动'',见迪勃纳 (DiBona), 开放源码:来自开发源码革命的声音)
因此每一个 自由软件 许可证的存在都应该感谢 斯托曼 的远见, 包括 OpenOffice.org 代码所遵循的那些许可证。 斯托曼 的工作当然 是完全可行的。他完成的代码的简单列表包括 Emacs 以及 GNU/Linux 系统的大部分组件,他要么直接编写,要么协助编写了它们。一九九零年, 斯托曼 获得了 麦克阿瑟 (McArthur) 基金 奖金;他利用这些资金来进一步的进行他的 自由软件 工作。( 斯托曼 的众多任务请参见 穆迪 (Moody),代码革命 )
这次访谈的机会出现在五月份我在升阳 (Sun)公司的 卡泊提努 (Cupertino)营 中看到 斯托曼 的演讲的时候。那时,我要求对 斯托曼 进行电子邮件采访。 他同意了,随后不久,我就提交了以下的一系列问题,他通常都回复地很详细。 然而,我进行随后采访的努力失败了,所以这篇访谈是非常初步的。这也导致 我无法扩展 (和提出) 一些有趣的问题;我在链接中提供了尽可能多的有关 斯托曼 的策略的内容。勿须明言, 斯托曼 的观点仅代表他个人,并不代表我 或 Openoffice.org 的观点。
在这次访谈中,我主要想集中在你当前的工作,以及我们应该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 的问题上。你的精力现在 -- 至少在最近的十七年内 -- 一直集中在努力进行软件 使用更加道德化的社会安排。
但是,[简单的,] 你希望通过我在这里称之为更为道德的社会这个概念表达什么?
我们应当鼓励协作的精神,通过尊重他人协作的自由而不是推行阴谋以分化和控制他们。
这将我们带到了很重要的一点,我希望你能为我们读者澄清这一点。你在伦理道德上 倾向於术语 ``自由软件'',在这里单词 ``Free'' 表示不受限制自由自在的自由 而不是自由拿取。但是越来越多人使用的术语是 ``开放源码'',这是一个 相当新的术语,并且你认为它具有明显的问题。二者中,自由软件是一个内含 生活伦理的术语,并且承诺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;而 ``开放源码'' 则不然。
这是否一个公平的论断?你能否阐述这个问题,并为我们读者澄清其中的区别吗?
这是完全正确的。有人这么说: 开放源码 是一种开发方法; 自由软件 是 一种政治哲学 (或一场社会运动)。
开放源码运动 集中在说服商界相信可以 通过尊重用户共享和改变软件的自由而获利。我们 自由 软件运动 中的人尊敬这些努力,但是我们相信其中存在一个更重要的问题:所有的程序员 都 [负有] 尊重他人这些自由的伦理上的义务。获利本身并无错,但是它并不能纠正对他人 的错误对待。
在这些字里行间,存在著相当大的如何命名你的伦理社会的困惑。很多人错误的认为 你在建议 共产主义 。
批评特定商业实践的任何人都可能不时地被称为 ``共产主义'' 。这是一个转换话题和 回避问题的方法。如果人们相信,他们就不会聆听批评家实际所述之内容。(攻击 共产主义 比攻击 自由软件 运动要容易得多。)
费卡 希迈能 (Fekka Himanen)在他最近的作品 黑客伦理 对这些声明 进行了正确的还击。我想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:你建议的内容接近於政治理论家如 阿米泰 埃奇奥尼(Amitai Etzioni) 所描述的 共产主义 (例见 http://www.gwu.edu/~icps/about.html )。 并且 共产主义 对大多数人们与 资本主义 相提并论的 市场经济 绝无敌意。事实恰恰相反。你能否谈谈你的伦理体系的政治应该被称为什么?
在生活中有商业的容身之所,但是不应当允许商业来统治人们的生活。民主的最初思想 就是提供一种大众检查富有的少数人的权利的方法。
如今的商业(以及它的拥有者)拥有过多的政治权利,并且在美国内外都在暗中破坏 民主。候选人面临著商业的有效否决(见 http://www.billionairesforbushorgore.com ), 所以他们不敢违抗它的命令。
制订法律的权利正在由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向非民主的实体如 世界 贸易组织 转移,而它就是被设计出来控制公共财富、环境保护、劳动标准、以及 生活标准以从属於 http://www.citizen.org/pctrade/gattwto/gatthome.html 商业利益。根据 NAFTA [北美 自由贸易协定] ,一家因反竞争行为被 密西西比 州判决有罪的的 加拿大 公司正在 向联邦 提起上诉 ,要求 得到判决对其所造成的商业损失的补偿。他们声称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(NAFTA)剥夺了各州 制订法律防止反竞争行为的权利。
但是商界仍然无法得到满足。业已提出的 FTAA [美洲自由贸易区] 将要求所有的政府私有化 它们的 [公共设施] 例如学校、水供应、记录保存、甚至社会保险。这就是 布什 要求 "快速跟踪(fast track)" 授权从而推进的。
魁北克 省的 美洲自由贸易区 (FTAA)的和平抗议者得到了警察的粗暴 攻击 ,随后又将责任归咎於抗议者。一位当街的抗议者喉部被一颗二十英尺内 发射的塑料子弹所击中。他因此致残,并试图追究未遂凶手的责任 -- 如果警察愿意说出是 谁射击他的。
一位抗议组织者被当街殴打,一伙人冲出来将他踢倒,对其进行毒打。当 他的朋友去营救他时,这伙人表明自己是便衣警察,并将其带走。
无论民主拯救的是什么,全球化条约似乎会被 镇压 反对 的努力所损害。
你坚持伦理最快得到的批评会是 自由软件 的伦理是好的,但是与现实中的商业世界 是没有关系的。
随著世界上超过一半的网站在运行 GNU/Linux 和 Apache , 这显然只是一种 FUD (恐吓、不确定和反对)行为。你不应该认真地对待它们从而给予 这种错误论断以支持。
我认为不回答潜在的谎言比直接讨论它们更糟糕。我论证的要点是例如 微软 之类的公司 会并且已经宣称 自由软件 无法赚钱而只是损失金钱。它们争论说它根本就是一个坏主意。 我认为 微软 不应该被忽略,正如 世界贸易组织 不应该被忽略一样。但是:我的 问题是反驳这些自证的 FUD ,而不是去赞扬其他人的错误。
那么,我就重新表达一下我的问题: 微软 攻击 GPL 在商业上很愚蠢,而且也对 ``美国'' (无论是什么意思)有害。它们不在乎社区伦理。那么你如何反击它们的 FUD ,或者那些在这件事上和微软穿一条裤子的 FUD 呢?
斯托曼并没有明确的回答这个问题,但是正如已经发生的,他最近在 纽约大学 进行的一次 演讲 对 微软的宣传作出了回应。 自由软件基金会 也对 自由软件 作出了 防卫 。
[回到访谈中...]
在更加个人的层次上,你如何评论其他希望遵从你的道德伦理标准但是又因为她希望 从她的脑力劳动中获利而感到无法遵从的人的批评呢?
这个假设的人物似乎相信开发 自由软件 与获得报酬是不能共存的。若如此,她得到的是错误的 信息 -- 成百上千的人们现在都因为开发 自由软件 而获得报酬。他们中的一些在 为 升阳 工作。她在向我们要求解决一个并不存在的问题。
但是如果她无法得到这些 自由软件 的工作呢?这是可能发生的 -- 现在并不是所有的人 都可以得到这样的工作。但是这并不能为开发 私有软件 开脱。希望获利本身并不错误, 但是它并不是那种可以错误对待其他人的紧急的压倒一切的理由。 私有软件 分化使用者, 并且使得他们处於无助的地位,这是错误的。没有人可以这样做。
那么她应该怎么做呢?其它的任何事情。她可以在其它领域得到一份工作。但是她没有必要 走那么远 -- 大多数软件是 定制软件 (custom software),既不意味著要 作为 自由软件 发布也不意味著要作为 私有软件 发布。在大多数情况下,她可以 在不引起道德伦理纠纷的情况下进行。这不具备英雄气概,但是它也不是罪恶的。
但是版权被认为是作者之友。
在印刷出版的年代,这是正确的: 版权 是对出版商的一项工业限制,要求他们付酬给书的作者。它并没有限制读者,因为它所限制的行为 是只有出版商才力所能为的。
但这不再是实际情况了。现在版权是一种为了出版商而对大众的束缚,它给了作者一笔小的报酬来 购买他们对反对大众的支持。
那么,在当前的形式下,谁从版权制度获利最大呢?
出版商。
如果我再次自由撰稿,我不会愿意在没有得到我的劳动版权所应得的最少安全酬劳的 情况下发布我的作品。
你也可以在没有版权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。它是你与你为之写作的杂志之间的商业行为。
但是请注意我并没有说版权应该完全废除。你可以不同意我所说的,但是因为我没有说的 而攻击我是没有意义的。我在我的演讲中所说的是发布的软件应该是自由的。
要进一步了解斯托曼在扩展到软件之外的版权问题上的观点,读者应该访问 GNU 网站 ,以及 斯托曼 的 个人网站 。读者可能特别愿意阅读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在 马萨储塞 州 剑桥 的麻省理工 所做的 ``计算机网络时代的版权和全球化''。讨论他在扩展到非计算机领域的版权的观点时, 斯托曼 在这次访谈中提到:``那些是我在 自由软件 上工作多年后的一些想法。人们问我 '如何将 这些想法扩展到其它类型的信息',所以在九零年代我开始思考这个问题。这次演讲表达了 我对这个问题的思考。''
另外一点:最近, 阿根廷 成为第一个考虑要求所有的政府办公室都使用自由软件的 国家(参见 http://www.wired.com/news/business/0,1367,43529,00.html )。
我认为这个规定还在讨论中 -- 还没有实施。
据我所知,仍然是那个情况…然而,无论这条法律制订与否,这条新闻仍然是 令人振奋的,因为最起码 自由软件 正被作为正式的选择进行认真的考虑。这条(以及其它新闻)对你未来的努力有何启示?也就是说,你会不会打算更倾向於发展 中国家?
是的。我在两周后会到 南美 走一遭 [自写作这篇文章时,也就是五月中旬], 一个 自由软件基金会 正打算在 印度 成立。 巴西也 有著浓厚的兴趣。
最后一点。所谓的 "开放源码" 运动总体来说毫无幽默感。"自由软件" 运动亦如是。在你的作品和你的歌曲中,你都表现了令人满意的幽默感。我想以这样一个 问题结尾,你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?
我制造欢笑。这是黑客精神 -- 哈哈,只有严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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